總理溫家寶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審議並原則通過《可再生能源中長期發展規劃》。

會議指出,開發利用可再生能源,對於保障能源安全、保護生態環境、實現可持續發展具有重要意義。要把發展可再生能源作為一項重大戰略舉措,切實抓緊抓好。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要加快水電、太陽能、風能、生物質發電、沼氣 的開發利用。總的目標是:提高可再生能源在能源結構中的比重,解決偏遠地區無電人口供電問題,改善農村生產、生活條件,推行有機廢棄物的能源化利用,推進可再生能源技術的產業化發展。

會議要求,開發利用可再生能源,要與推進節能降耗、應對全球氣候變化相結合,堅持以下原則:

一要根據可再生能源發展的目標要求,抓緊制定和完善相關配套政策﹔
二要採取有效措施,培育持續穩定的可再生能源市場﹔
三要加大財政投入,實施稅收優惠政策,重點支持可再生能源科學技術研究、應用示範和產業化發展﹔
四要科學規劃,因地制宜,合理布局,有序開發,不得佔用耕地,不得大量消耗糧食,不得破壞生態環境。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創作者介紹
    創作者 Joisse 的頭像
    Joisse

    理財您才

    Joisse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