僱員透過受託人購買的基金,其收費不僅是年度基金管理費及表現費,當中還包括投資交易費用、印花稅、保管人服務費、會計及審核費用、印發基金銷售文件及周年權益報表等統稱為行政及其他營運費用。
不過,不同受託人於計劃說明書所列明的收費項目及收取方式,都出現明顯差異,例如友邦摩根富林明旗下所有積金收費劃一為2%;匯豐則只列出基金開支比率(Total Expense Ratio,即包含所有基金相關收費佔基金總資產的百分比)及基金管理費,要將兩者相減,才能得出行政及其他營運費用的比率。
收費高低 看基金開支比率
僱員要比較各受託人收費,宜用基金開支比率作基準。經調查後發現,主要強積金受託人的基金開支比率普遍高於2%,其中匯豐及景順的保證基金,費用更分別高達2.81%及3.02%。
保留帳戶有權自選受託人
此外,筆者還發現個別被動式管理基金(如指數基金)收取的管理費,比一般市面需由基金經理揀股的基金還要高,而受託人之間的行政開支費用,差別也很大。
香港投資基金公會執行董事黃王慈明表示,僱員參與的是強積金,受託人為符合積金局及相關監管條例要求,產生額外的行政開支,定必較傳統開放式基金為高。由於兩種基金性質不同,難以斷定強積金受託人向僱員收取的基金收費是高還是低。
僱員每年繳付平均2%的費用,卻又不能自行選擇收費較相宜的受託人,但黃王慈明認為,僱員並非「無得揀」,因為他們有權將現有所有保留帳戶的累算權益,自由轉移至任何一間受託人(包括從未開立帳戶的受託人)。要是僱員眼於基金收費的高低,大可經過一輪「格價」後才作出選擇。
事實上,銀聯信託、宏利等受託人為吸納更多保留帳戶,其基金收費較一般正在供款的成員戶口計劃低,另外又推出紅利或紅利基金單位回贈,省下一筆費用。
量表現收益 考慮額外供款
對於現職公司安排的強積金計劃,僱員只得乖乖參與,並按月供款,唯一可以做的,就是定期查察受託人有否調整基金收費,以及與其他受託人同類基金表現作一比較。
如果受託人的收費不低,但基金表現又未見突出的話,即使僱員持有一筆資金,亦不宜將之用作額外自願性供款,而應另覓其他投資渠道。
撰文:郭子威
留言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