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透露強積金管理局正研究採「八招」對付強積金管理費過高問題,包括容許僱員就強積金的「僱員供款部分(逾1260億)」自行選擇喜歡的受託人,希望透過競爭令管理費降低。積金局最快年底會向政府提交具體建議,若強積金管理費因競爭下調1%,本報推算全港僱員一年可省回逾21億元管理費。

但消息指,即使日後僱員獲得選擇強積金受託人的權利,亦很可能「一年只可選一次」(詳見另稿),以免過分繁複的供款程序大幅增加僱主營運成本。財經事務及庫務局長馬時亨昨日在立法會指出,若研究中的新措施日後證明無效,當局不排除會立法監管,包括研究是否為強積金管理費設定上限。

基金開支比率最高4.19%

本報早前報道,由於僱員無選擇權,本港10大強積金受託人收的管理費由0.8%至3%,若以平均2%計算,供款40年僱員退休時或有多達4成的強積金權益會被管理費蠶食,對僱員不公。以美國為例,退休金管理費僅約為0.5%,而早前訪港的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普雷斯科特亦批評2%基金管理費過高。

據馬時亨昨在立法會披露資料,反映強積金實際收費的「基金開支比率」,原來最高更可達4.19%(最低是0.41%),即使以平均收費2.06%來計,也比澳洲類似制度的1.53%為高。為增市場競爭以達到降低強積金收費的目的,積金局正研究採「八招(詳見表)」,而政府表示會支持能夠為僱員提供更佳退休保障的措施。

積金局研究的「八招」,較重要的是考慮容許僱員日後就「僱員供款部分的累算權益」,選擇自己喜歡的強積金受託人,但僱主供款部分則繼續交由僱主選擇受託人,原因是政府認為改革安排須得到僱主僱員的共同支持,故須平衡一旦增選擇權後,可能令僱主增營運成本的問題。

1260億元可自由轉受託人

現時強積金滾存金額逾2,100億元,政府估計若為「僱員供款」加入選擇權,當中6成權益(1,260億元)將變成可在受託人之間自由轉移。積金局計劃稍後就建議作諮詢後,年底前向政府提建議。「八招」亦有其他減管理費開支建議,例如研究可否引入設計簡單、管理費亦較低的投資產品,以及考慮藉鼓勵成員注入更多自願供款以擴展積金制度規模,從而獲更佳成本效益以減收費。

「八招」亦會包括增透明度措施,例如加強基金收費的披露,像積金局將率先在下月在網上推出「強積金收費比較平台」的第一階段,屆時先會提供各類強積金基金的最高、平均及最低收費資料。

設收費比較平台增透明度

第二階段的資料會更詳細,包括可顯示「個別」強積金計劃的詳細收費資料,但可能須立法以授權積金局公開相關資料。消委會總幹事劉燕卿及強積金信託人中銀保誠昨均指,歡迎當局考慮增強積金競爭及僱員選擇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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