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加達 --- 印尼正採取措施,促進國內伊斯蘭銀行業的發展。最近在吉隆坡閉幕的世界伊斯蘭經濟論壇上,印尼總統蘇西洛發表講話說,為了支持伊斯蘭銀行業的發展,印尼政府打算對有關監管機制進行必要的改革。

印尼的伊斯蘭銀行業目前在該國所有的銀行業務中僅佔2%,但一些金融分析家認為,印尼有潛力創建全球最大的伊斯蘭金融區。事實上,目前伊斯蘭金融在全球穆斯林(總計15億人)市場中所佔的份額,還不到10%。

伊斯蘭銀行業的特式是,在開辦現代化銀行業務的同時,也依循伊斯蘭法規中有關金融交易的守則。一些金融分析家認為,照目前的市場發展趨勢來看,到2010年,全球伊斯蘭金融服務業(包括銀行資產),有可能從當前的1萬億美元,躍升至2.8萬億美元。總部設在美國的國際信用評級機構標準普爾估計,全球伊斯蘭金融服務的市值,可能接近4萬億美元。

這個增長的相當大一部,可能來自印尼這個3000億美元的經濟體。眾所周知,印尼總人口2.4億,其中87%信奉伊斯蘭教,堪稱全球最大的穆斯林市場之一。近年來,印尼伊斯蘭銀行業增長很快,因為該國各大銀行都積極進一步涉足這個市場。

在東南亞,印尼仍然落後於鄰居馬拉西亞,後者為了吸引外國伊斯蘭投資,已調整了相關監管機制。不過,金融分析家說,印尼擁有巨大的潛力,不單止吸引本地資金,也有能力像馬來西亞一樣,吸引中東的石油財富和伊斯蘭資金。

伊斯蘭金融提供的的產品和服務與傳統的金融產品類似,但其中心思想是推崇“零利息”理念,並強調分享利潤。伊斯蘭法嚴禁從事貸款和債務,包括債券中收取利息,所以伊斯蘭金融體系主要依靠資產擔保、合同和利潤分享。

例如,所謂的穆拉巴哈 (murabahah)制金融,指的是出借汽車和住房等消費品。伊斯蘭銀行出資幫顧客,買下他/她所需要的東西,顧客則為此支付服務費;顧客可以按期限一次性向銀行償還債款,或是分期向銀行付款,或是雙方達成租貸協議,無論哪一種情況,經過一段時間後,顧客付給銀行的錢都要高於原先物品的價格,這其中的差額就是銀行的收益。理論上,這種交易會產生10%的增值稅。因為按照當前的稅務法,這些費用不算盈利,因此將免交增值稅。

在當前的監管機制下,這種金融服服很難與傳統印尼銀行競爭。不過,儘管受到監管限制,伊斯蘭銀行業正出現小陽春的景氣發展。印尼首家伊斯蘭銀行“回教教義銀行”(Bank Muamalat)於1992年成立,推出了以伊斯蘭法以基礎的革新產品Shar-E服務。去年,將近66.4萬名顧客購買Shar-E產品,遠超前年的13.3萬人購買。預計於市場對其需求與日俱增,該銀行利潤將逐年翻倍。

截至2006年底,另外23家伊斯蘭銀行和456家提供伊斯蘭銀行服務的傳統銀行分支機搆,加入伊斯蘭金融服務的行列。據印尼央行透露,伊斯蘭銀行在全國銀行總資產中僅佔1.6%,較2005年底的1.4%略微上升。

但在2006年,伊斯蘭銀行的營業額較上一年大幅增長了79%,達到8.76萬億印尼盾(折合13.6億美元)。租賃業務,也即伊賈拉(ijarah)服務的營業額更是增幅驚人,高達164.7%。伊斯蘭單位信託投資公司的資產總值,在去年上漲了17.6%,資產淨值大約6.637億印尼盾。

截至去年年底,印尼大約有20種伊斯蘭基金,約佔印尼所有共同基金數量的5%,但其價值卻只有業界的1.3%。至少17家在雅加達證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發行了伊斯蘭債券,在已發行債務證書的上市公司中佔10.5%,發行總價值2.2萬億盧比。

印尼各銀行如今不僅考慮在它們的貸款組合中增加伊斯蘭產品,而且還試探著採取收購行動,以提高它們的伊斯蘭銀行潛力。例如,印尼第二大借貸機構中亞銀行(Bank Central Asia,BCA),就打算收購兩家小銀行,被收購後的其中一家,將轉型成為專營貸款的伊斯蘭銀行。中亞銀行74%的股份掌握在新加坡國有投資機構淡馬錫控股有限公司(Temasek Holdings)手中。

當前唯一獲准在印尼經營伊斯蘭銀行業務的外國銀行是匯豐銀行(HSBC),它專設了服務穆斯林的特殊部門,提供伊斯蘭銀行服務。上月,該部門就為印尼最大的鋼鐵生產商“國營喀拉喀托鋼鐵公司”(Krakatau Steel),安排了一筆價值5000萬美元的國際伊斯蘭集團貸款。此前,它還與國營油氣公司Pertamina,就進入全球伊斯蘭金融市場達成兩項協議:2004年就3.22億美元的伊斯蘭國際集團貸款達成協議,2006年達成一項價值2億美元的類似協議。

不過,由於缺乏偏向於伊斯蘭法的監管機制,伊斯蘭銀行業的發展受到限制。據雅加達市長蘇迪雅梭(Sutiyoso)透露,印尼缺乏有關伊斯蘭金融的明確規定,是迪拜的伊斯蘭銀行財團決定不資助雅加達耗資數百萬美元的單軌鐵路工程的原因。

那家財團今年初原本已經同意投資,條件是中央政府和市政府答應,承擔工程建設中可能發生的一半損失。蘇迪雅梭今年4月設法讓中央和市政府作出承諾,但這項伊斯蘭協議卻無法與當前的印尼法律兼容。

政府規劃人員希望調整有關規定,為國營和私營企業通過發行伊斯蘭債券、吸引全球的伊斯蘭投資者掃清障礙。為此,預計印尼今年將制定三條有關伊斯蘭銀行、稅務和證券交易的法律草案。

他們打算借鑒馬來西亞近年來的成功經驗,尤其是大馬公司發行以外幣計算的伊斯蘭債券的經驗。馬拉西亞還給開辦伊斯蘭金融業務的外國銀行稅收優惠,好幾家總部在波斯灣的伊斯蘭銀行,最近獲准在大馬開設分支機搆。

只待今年印尼頒佈新的以伊斯蘭法為基礎的法律,伊斯蘭銀行業可能為印尼提供又一吸引外國投資的重要渠道。

編譯:楊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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